1。排风机的主要控制参数是工作温度、风量、全压、效率、噪声、电机功率、转速和轴功率。
2。排烟风机应能在介质温度不高于85℃的情况下长期正常运行。
3。排烟风机应保证输送介质温度280℃时能连续工作30分钟,介质温度冷却到环境温度时仍能正常工作。
4。在额定转速下,在工作区内,风机实测压力曲线及说明书给出的曲线应符合下列要求:
(a)轴流式排烟风机在规定流量下的压力偏差为(+5%)。
b)离心式排烟风机在规定流量下压力值偏差(+5%)。
5。本规范规定的某一工作点排烟风机噪声限值应符合JB/T8690-1998的规定。
6。排烟风机可采用普通钢制离心风机或专用排烟轴流风机。排烟风机规格符合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规定。排风机最小风量为7200m/h,最大风量不超过60000m/h。
7。排风机的风量应按要求的风量值增加不小于10%~20%。
8。防烟加压通风机的风压值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回路计算,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值应为40-50pa,前室、公共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、避难层的余压为25-30pa。
9。消防排风机应符合现行标准JB/T10281-2001《消防排风机技术条件》。
10。排烟系统风机应单独设置。排气扇的位置应在排气区域的同一层或上层。